女子举报被人强暴后没人管?彻底反转!删举报后发道歉!

最后编辑时间:2024-03-01 19:33:45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2月26日,一网名叫“于小轩”的女子发布视频实名举报武汉市某派出所民警在2023年9月自己尚未成年时在派出所民警办公室对自己实施了强奸。

  视频一经发布引发网友热议,更被无数官方媒体转发,瞬间冲上各大媒体新闻热榜,铺天盖地的攻击、批判甚至谩骂涉事民警的声音此起彼伏,舆论的发酵也让当地有关部门迅速回应称已成立联合专案组专门调查此案。

  第一,女子手中的所谓证据——精液,只能从侧面证明两人或许真的发生了关系,但是不能证明发生关系时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

  第二,从女子的报警记录来看,女子的报警时间肯定不是当时就报警,因为报警记录(手机通话记录)显示女子是拨打的(027)110,如果女子是当时就报警根本不用在110前加027区号,女孩报警时肯定已经离开武汉市了,而且如果女子当时就报警甚至都不用拨打110,直接大声喊一嗓子就可以了,因为她称民警是在自己办公室强暴自己的,周围不说全是警察吧,起码有几十个没问题吧?

  暂且不提办公室有没有监控,就算没有监控,女孩子只要稍微大声的喊一嗓子,立马就会冲进去无数警察吧?就算女孩子不敢喊救命,在强暴的过程中稍微发出点奇怪的声音也会让四周的警察忍不住好奇去趴墙角偷听或偷看吧?

  第四,虽然有很多网友问她为什么去民警办公室,是公事还是私事,女子都没有回应,由此可见大概率不是公事,如果是私事的话那就证明女子和民警是认识的,甚至是熟悉的。

  此事官方已经成立调查组,虽然截至目前还没有任何官方消息,但是爆料人“于小轩”的抖音账号下的内容却更新了。以前这个账号下有四条视频,基本上全是那种手持身份证声泪俱下的控诉。可是现在那些控诉的视频都消失了,随之出现的是一条语句不通让人匪夷所思的疑似道歉的视频。

  视频内容只有一句话:我是于小轩实名举报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正式民警吴某,因为从事特殊职业被抓,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的(了)人民警察,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这段没有标点,语句不通的话,很多网友都看不明白。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询问该账号所有人时被“于小轩”回应了。

  网友是这样说的:可以这样理解吗?特殊工作者(失足少女之类的)被抓了,民警劝她从良,结果她喜欢上民警了,而且因为自己未成年所以也没有多大处罚,后来就喜欢上那个民警了,但是民警不理她,结果由爱生恨,她就报复那个民警,所以陷害民警说民警强暴了她。

  现在看来,基本上此事明了,应该是小女孩从事特殊服务工作被警察抓了,因为自己未成年所以没有被治安拘留,但是民警肯定要对她一番说教比如劝她改邪归正之类的,于是这个17岁的女孩子或许从警察身上找到了自己自小就欠缺的被关心感,于是就喜欢上民警了,而那个民警也年纪不大,于是两人就顺其自然了,但是虽然女孩可能动了真情,但是民警在那股冲劲过后冷静下来肯定不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于是就想冷淡两人关系,所以因爱生恨女子一气之下就作出了告民警强奸的事。

  可是我搜了一下最近被媒体曝光的女孩报警自己被他人强奸的新闻,真可谓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颠覆三观!

  河南叶婷为父维权案,当时也是传的沸沸扬扬,甚至有网友一致认为当地公检法机关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可是最终结果却是喊冤的是村霸,被网暴的才是弱者。

  还有手持身份证控诉自己母亲赵某香被派出所刑讯逼供死亡的女子,最终查明赵某香是涉嫌组织容留卖淫且已有前科的老鸨子,而且是自己在派出所的厕所内偷喝农药自杀的。

  这样的新闻数不胜数,自媒体的时代确实让更多弱者有了说话的权力,但是同样也让更多伪装成弱者的恶人有了煽风点火、混淆视听的机会,所以说网上那些所谓的声泪俱下,还是让子弹多飞一会儿吧……

  什么时候被强奸变得烂大街了?被强奸不应该是一个女孩子一生的耻辱和伤害吗?我印象中以前的女孩子真的被强奸了为了自己清白有人都不会报警。现在这是怎么了?我想起钱老说过的一句话:要想瓦解一个民族,首先要拿走这个民族女性的善良和廉耻,再抽走这个民族男人的勇敢和脊梁,那就足够了……而现在层出不穷的动不动就报警告别人强奸自己实则可能只是自己的小脾气发作而已,从这一点上来说,不是女性解放了,而是她们失去了最基本的善良和廉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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