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网红“杨老二”社火表演被灌酒后离世其哥:演员被劝酒已成当地习俗

最后编辑时间:2024-02-24 13:34:09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2月20日晚,被甘肃当地称之为最美妖婆的网红“光头杨老二”离世,其离世原因疑似演出途中被游客大量劝酒导致。有网友在其离世后发视频纪念,称:“榆中最美妖婆一路走好,酒虽然是好东西,但切莫贪杯,人生无常世事难料,愿所有朋友们不劝酒不贪杯。”

  “杨老二”哥哥杨海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演员被劝酒属于我们这的表演风俗,一般妖婆子被处决或者拉毛驴这种丑角上场时,会被游客叫住劝酒。从大年初三到出事的前一天,我们表演时一直没有喝酒。”但是在其弟弟出事那天,杨海龙表示已经不是劝酒的程度,也不是演员自己喝,而是直接往其弟嘴里灌。“表演我也在现场,只不过所处的方位不一样,没有注意到我弟那边的情况。后来有人说我弟被灌了一斤半左右的白酒,而且是五十多度的酒。”

  杨海龙称,表演时其弟被游客轮番劝酒,“你一杯我一杯,灌了好多杯,有人说我弟被灌了一斤多酒。”根据杨海龙提供的视频显示,当天的社火表演中的确有游客给演出者劝酒。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该视频里有两人围着一演出队员,一男子手执酒瓶,另一男子从身后搂着演员的脖子试图让演员喝酒,而旁边的另一位演员也被一男子搂着动弹不得。

  红星新闻记者在短视频平台检索当天表演视频,发现了“杨老二”被劝酒时的情形。视频中“杨老二”被多人围在中间,想要离开未果,一男子手拿红色酒瓶,将酒倒入白色杯子中。经过一段时间表演,此时“杨老二”已开始大口喘气,被围住的他最终将杯中的酒喝完,旁边还有围观群众发出“满上嘛”的声音。

  在这种一边演出一边被劝酒的氛围中,原本当天有三场演出,“杨老二”只表演了两场。在第二场演出结束后,邀请社火队演出的某煤矿负责人多次向演出队的负责人致电,杨海龙当时已经赶到弟弟身边。当晚7点,“杨老二”无法唤醒,自此哥弟两人阴阳两隔。事发后,社火队就此事给予了部分赔偿,但家属表示金额并不多。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张江蔚律师表示,在此事件中劝酒者不仅涉及民事责任,强行灌酒或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劝酒致人死亡案件中,劝酒者是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判断,需要从引发醉酒死亡的劝酒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劝酒的不当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劝酒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三方面进行认定。

  如果最终确定劝酒者存在过错,且未对醉酒人采取积极履行照顾义务,其劝酒行为与受害人最终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那么根据上述《民法典》规定,劝酒者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演员被劝酒虽然是当地的表演风俗,但若演员并非出于自身意愿喝酒,而是被强行灌酒,且最终由于灌酒行为导致受害人出现死亡后果,那么灌酒者则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危害后果,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在劝酒过程中,如果明知他人酒量不行,且他人已声明自己身体已有不适,依然实施故意灌酒或者不喝就不依不饶等强迫劝酒行为,且在深度醉酒后未作合理安置,出现死亡后果的,劝酒人可能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而社火表演队作为此次民俗表演的组织者,其成员在表演中被灌酒时,应采取劝阻措施,在其表演队员被灌酒导致醉酒后,应积极履行照顾、送医等注意义务。

  如果最终确认“杨老二”的死亡原因与表演中的劝酒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家属可以向劝酒者起诉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同时,若社火表演队在此次事件中未履行注意义务,家属可以要求社火表演队与劝酒者按照过错比例共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2月22日,甘肃榆中一位有近300万粉丝的男网红“光头杨老二”去世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开来。其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月20日,“杨老二”在社火表演中被人灌了酒,随后躺在屋内休息,呼噜声停止后家人发现其已去世。

  “杨老二”是甘肃榆中的一位自媒体网红,其在各个社交平台的粉丝总量接近300万。2月22日,有不少网友发布悼念“杨老二”的视频,称他为众人带来了欢乐。

  在某社交平台,“杨老二”发布的视频总数有1160条。他的第一条视频发布于2018年7月13日,视频中一位中年男子和一个小男孩击掌打闹,视频画面模糊。在该条视频的评论区,有不少网友评论表示看完了他的所有视频,赞赏其太有才了,并表示没有看够。

  “杨老二”的最后一条视频发布于2024年2月19日晚,视频中他男扮女装,打扮成媒婆形象并在人群中跳起“科目三”,该视频获得1万个点赞。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杨老二”的视频每隔两三天就会更新一条,多是搞笑、幽默的风格,其还会携妻子、孩子一同出镜演出。其直播动态显示,“杨老二”几乎每天都会直播,最后一场直播时间为2月20日11时50分至15时49分。

  2月22日,“杨老二”的哥哥杨海龙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弟弟出生于1985年,网名源于其在家中排行老二。2月20日,弟弟接连参加两场社火表演,扮演媒婆,平日滴酒不沾的他在表演过程中被人灌了酒,“从大年初三开始表演,几乎每场表演都会被人灌酒,我们都拒绝了。但这一天接连两场的表演,他还是被人灌了酒。”

  杨海龙称,当天第一场社火表演在榆中县城关镇政府举行,第二场表演则在当地一家煤场举行,“20日下午4点多第二场表演结束,他喝醉了,就去煤场的屋子里睡觉,第三场表演没去。晚上8点多,他突然不打呼噜了,我们一看发现人已经没了。”当晚,杨海龙及其家属将“杨老二”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一个多小时后,医生告知抢救无效人已去世。

  面对弟弟的突然离世,杨海龙及其家人很是悲痛。“他还有两个儿子,一个8岁一个10岁,老婆没有工作,家里还有父母。”杨海龙说,事情发生后,邀请他们前去表演社火的煤场及弟弟所在的社火队分别给予了赔偿,具体金额不方便透露。

  “杨老二”被人灌酒后去世,家人是否报警?杨海龙称,他还没来得及报警,因为走相关程序耗费时间,且报警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而目前他仅掌握几张弟弟社火表演过程中被人灌酒的直播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杨老二”所在的社火队名为兴隆山村社火队。记者致电该社火队岳姓联系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该村一位吕姓村干部的电话也未接听。

  杨海龙称,他们的老家在城关镇上蒲家村,弟弟将于2月24日元宵节当天在老家下葬。上蒲家村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网红“杨老二”去世的消息属实,但去世原因她不清楚。城关镇政府工作人员则称,自己不清楚具体情况,可向榆中县委宣传部了解。

  22日下午,榆中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了解此事的工作人员外出开会,详细情况将由相关工作人员回电告知。截至记者发稿前,记者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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