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长护险待遇生变?天津市医保局回应!

最后编辑时间:2023-12-08 14:26:44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12月6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及相关负责人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合作策划的《公仆走进直播间》“十项行动见行见效——高品质生活创造篇”暨“向群众汇报——2023委办局长年终访谈”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做客《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3委办局长年终访谈”。

  2021年6月1日起,天津正式启动长护险试点护理服务和待遇支付。今年,又深入推进实施了第二轮长护险试点。充分考虑国情、社情,在长护险待遇享受形式上,明确了可在定点护理机构享受护理服务,也可居家享受服务,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月21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70%和75%。

  有市民反映,在长护险首轮试点中,居家护理的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标准,长护险报销75%,个人负担25%,即长护险每月报销1575元,个人负担525元,同时鼓励亲属作为亲情照护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并可获得相应报酬。而在今年开始的新一轮长护险试点中,亲情照护人员待遇固定为每月750元。这种变化是处于什么考虑?这是否说明长护险待遇降低了呢?

  对此,天津市医保局表示,首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社会保障制度补短板的重大制度安排。作为一项保险制度,长护险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需要说明的是,长护险并不会直接发放现金补贴。

  在第一轮长护险试点中,鼓励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的亲属、邻居等提供护理服务,前提是需要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与定点护理机构签订劳务合同,接受统一管理和日常培训,便可以对重度失能人员提供照料服务,取得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在第一轮试点中,即便是亲属对自己家人开展照料,长护险报销待遇也不会直接发放到护理人员或失能人员手中,而是发放至定点护理机构,根据护理劳动量,护理人员再从定点护理机构获得工资。

  经过试点,相当一部分群众反映,只想护理自己家的重度失能人员,同时重度失能人员也只想接受自家亲人的护理。

  为切实回应群众期盼,2022年底,天津出台了新一轮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方案。较上一轮试点,最大调整在于增加了一种居家护理服务待遇享受方式,也就是实行亲情照护服务和专业护理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由家属作为亲情照护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护理服务,基本生活护理服务部分按照每月750元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给亲情照护人员;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同时申请定点护理机构专业照护人员提供专业护理服务,专业护理服务部分最高支付限额每月110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5%(按最高限额每月可报销825元),个人负担25%。

  除增加“亲情照护服务和专业护理服务相结合”的待遇享受方式外,长护险第二轮试点还下调了长护险筹资标准。参加长护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由之前的0.16%下调为0.12%。试点阶段,从已缴纳的医保费中划出,暂不需要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额外缴费。

  同时,市医保局还在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能力分管管理、退出机制和长护险服务派单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规范长护险市场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责任编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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